河北省出台《若干措施》 解决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难点

记者从10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“河北财政改革科研经费管理 激发创新创造动力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出台《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》,解决科研经费管理的“痛点”“难点”,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,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,让改革“点火系”引燃创新驱动“新引擎”,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。

《若干措施》从9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要求,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,促进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、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。

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扩大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自主权,提出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、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两项措施。二是改进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方式,提出简化经费拨付程序、加快经费拨付进度两项措施。三是放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,提出提高间接费用比例、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、优化结余资金管理三项政策。四是完善科研人员奖励激励机制,提出落实基本科研业务费激励机制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、实行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三项政策。五是畅通科研经费支出管理“绿色通道”,提出改进“三公”经费支出管理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、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三项政策。六是创新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方式,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范围、创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经费支持方式、优化科技创新基金使用三项政策。七是改进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管理,提出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、改进财务报销方式、创新财务报销服务三项措施。八是改进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,提出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绩效评价、简化科研绩效管理流程、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三项措施。九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提出压实工作责任、加强宣传培训、强化督促指导三项措施。( 李丽钧 刘延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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